财务处是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是学校财经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保证学校的资金运行以及进行会计监督等工作的管理机构。
一、人员构成
财务处现有人员17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二、工作职责
财务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是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拟订和实施学校财经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经行为,维护学校财经工作秩序;
负责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满足学校事业需要;
负责编制学校综合财务预算和校内预算(草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规范开展学校教育事业、工会、党费、基本建设、房改、智慧校园卡、校医院等各类收支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负责编报学校年度综合决算、基本建设决算和校内决算,对学校的总体财务经济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并提出调控建议;
负责学校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统计与分析,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做好专项资金的核算,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负责教职工各类薪酬、补贴及社会保险、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全校的收费项目管理和检查工作,办理收费项目审批和备案手续,对各部门、校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收取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
负责学校发票和有价票据的管理,办理有关代扣代缴税款业务;
负责会计凭证等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管理;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税务、物价检查工作;
负责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
负责组织学校全体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