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2025年校内预算工作,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和《沈阳工程学院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职能部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校内预算编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统筹学校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基础上,优先向教育教学、学科和科研倾斜。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编全编实编细预算,落实各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各部门应围绕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严肃、全面、准确的申报校内预算项目。原则上,年初未申报的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不予追加。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有效推动沈阳工程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讲求绩效”的原则,厉行勤俭节约,充分做好事前论证,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
三、预算编制内容及说明
(一)基础数据填报
基础数据涉及的统计表有五张,详见附件1,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2025年基础数据填报说明》。
涉及基础数据填报部门有: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党委组织部。
基础数据填报方式及时间:以上部门下载附件1中对应的基础数据表进行填报,请于2024年11月13日(周三)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网上审批后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各一份报送财务处。电子版命名“部门名称+2025年基础数据统计表”企业微信发送至财务处闫哲。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学历教育学宿费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编制方法:
各单位应结合历年收入情况和预计增减变动,合理预测2025年各项收入。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安排与该项收入相关的支出。
1.财政拨款收入由财务处依据省财政批复的2025年拨款控制数填报;
2.学历教育学费和宿费收入由财务处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数、招生计划数等基础数据测算编制;
3.科研事业收入由科技处填报;
4.非学历教育项目收入,除继续教育学院外统一归口至产学合作中心,由产学合作中心填报;
5.房屋出租收入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由资产管理处填报;
6.其他各项收入由能取得收入的部门根据收入类别据实填报,并附测算依据。
预算申报方式及时间:请相关部门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前通过“预算申报系统”申报,网上申报后,打印项目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网上审批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申报依据等纸质文件一同报送财务处。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含劳务费、评审费)、日常运行经费和归口管理经费。以下人员经费皆包含劳务费和评审费。
编制方法:
1.人员经费预算由人事处统一编报,各部门如因工作任务确需新增人员经费支出,须上报人事处,人事处核定后填报附件3《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申报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填报说明》)报送财务处;
2.二级教学单位运行经费根据2025年学校财力与预算需求情况,确定教学运行经费支出规模,由财务处按照基础数据定额分配,待校内预算批复后,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自主分配并报财务处备案。二级教学单位教学专项经费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二次分配;
3.行政教辅部门运行经费依据本部门2025年工作计划编报,预算申报项目按照预算申报系统设置项目申报,如在2025年预计没有支出,可不予申报。严控新增项目,如因学校发展和部门工作需要,确需新增项目经费,可以在申报系统中,新增支出项目。预算申报总额度不得高于2024年年初预算下达额度;
4.归口管理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网络维护费及信息化建设费归口网络与计算中心,教学教辅部门设备采购支出归口教务处,全校办公设备、家具采购支出归口资产管理处;维修类支出和基建支出归口总务处。各部门申请归口管理支出预算,须先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论证、排序和汇总后报送至财务处。
注意事项:各部门编制支出预算,均应提供相应申报依据(附上级部门或学校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和测算描述。依据文件纸质版与预算申报表一同提交至财务处。
预算申报方式及时间:
人员经费预算:请人事处于2024年11月20日(周三)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财务处。电子版企业微信发送至财务处闫哲。
各部门运行经费预算:请各部门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前通过“预算申报系统”申报,网上申报后,打印项目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网上审批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同申报依据等纸质文件一同报送财务处。
归口管理经费预算:请各部门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前通过“预算申报系统”申报,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论证排序后,请归口管理部门汇总于2024年11月20日(周三)前,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财务处。纸质版经归口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网上审批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统一报送财务处。电子版企业微信发送至财务处闫哲。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请各部门设置一名预算系统申报人员,于11月11日(周一)前进入“2025年校内预算申报工作群”。此群是2024年建立,如2025年各部门申报人员没有变化,则默认进群。如各部门更换预算申报人员,则需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并企业微信联系财务处庞伟开通预算申报系统权限。
2.2025年收支预算继续使用“预算申报系统”申报。各部门于11月8日起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办公平台”进行网上预算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
3.2025年预算申报审批采用网上审批系统,各部门上传收入支出预算申报表到网上审批系统进行“事项审批”,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网上审批,操作说明详见附件6。
4.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
预算联系人:闫哲 联系电话: 5207
系统联系人:庞伟 联系电话: 5204
附件:
1、2025年基础数据统计表
2、2025年基础数据填报说明
3、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申报表
4、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填报说明
5、预算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6、事项审批操作说明
财务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