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教规〔2023〕8号
有关省直预算单位,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征兵办公室: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国防动员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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