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2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4:49 点击数:
关于编制2022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2022年校内预算工作,根据《沈阳工程学院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职能部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预算编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收支两条线
预算编制应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部门编制收入预算要做到应收尽收,统一纳入学校收入,学校在编制支出预算时统筹考虑,保障侧重,合理安排。
(二)运行经费厉行节约
各部门在申报运行经费时,要切实贯彻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的通知》(辽财预[2021]186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预算编制在保证办公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校园。原则上,各部门2022年运行经费不允许有新增项目,已有支出项目的预算申报金额不允许高于2021年预算拨付金额。
(三)人员经费规范申报
2022年全校人员经费和劳务费由人事处申报。各部门运行经费中不得申报人员性支出,如因工作任务确需新增人员性支出,相关部门须上报人事处,人事处认定后统一向财务处申报预算。
(四)教学经费定额拨付
二级院(部)各项运行经费根据基础数据定额分配;各项建设经费2022年暂由归口职能部门统一管理,二级院(部)无需申报。
(五)部分经费归口管理
公务接待费、协会会费:归口党政办公室;
网络维护费及信息化建设费:归口信息网络中心;
教学部门采购项目支出:归口教务处;
行政部门采购项目支出:归口资产处;
各部门维修项目支出:归口后勤集团。
以上归口管理支出(除公务接待费、协会会费)须经归口职能部门审核汇总,纸质版经归口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归口部门统一报送财务处。财务处报学校财经工作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择优安排。
(六)申报依据和测算描述须充分
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均应提供相应申报依据和测算描述。依据文件纸质版与预算申报表一同提交至财务处。以团委“大学生活动经费”为例,需在“申报依据”中文字阐述,也可上传申报材料,并在“测算描述申报”中详细说明申报经费的计算公式。同时,在申报支出预算时,明确列支申报经费的具体用途。
二、预算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收支预算申报
2022年收支预算启用“预算申报系统”申报。各部门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办公平台”进行网上预算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预算申报系统即日起开通,至12月1日关闭。
各部门网上申报后,打印项目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长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申报依据等纸质文件一同报送财务处。
(二)基础数据填报
涉及基础数据填报部门有: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就业处、党委组织部。
以上部门填报附件3《2022年基础数据统计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2022年基础数据填报说明》,并于2021年12月1日(周三)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财务处。电子版命名“部门名称+2022年基础数据统计表”企业微信发送至财务处闫哲。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长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注明填表日期。
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
联系人:闫哲 联系电话:31975207 办公地点:校部211室
财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